大家好,我是TIMEWELL的濱本隆太。
2026年10月24日,GMO網際網路集團發表「已請求政府適用主動式網路防禦」。起因是供外匯自動交易使用的雲端伺服器遭到未經授權存取,使用者的帳戶出現了自己毫無印象的交易。可能受到影響的伺服器共有2萬6,739台,公司表示將補償損失1。
值得注意的是接下來的發展。10月1日才剛上路的新制度,並沒有能回應這項請求的形式,因為制度裡根本沒有讓企業主動要求發動的程序1。
遭到攻擊的企業,要忙著復原、補償、通報與說明。而攻擊的一方,多半什麼事也不會發生。這種不對等如果持續下去,企業會採取什麼行動?我認為,會有企業悄悄重新選擇存放資料與系統的國家。
這篇文章寫給不是資安專家的讀者。專業術語每次出現,我都會說明。
本文重點
- 2026年10月1日,日本開始運作主動式網路防禦(Active Cyber Defense)的核心部分。不過,政府能夠停下來的主要是攻擊者的「跳板」,而不是攻擊者本人
- 遭到攻擊的企業,要同時承擔損失,以及通報與說明的義務。攻擊者付出的代價依然很小
- 如果企業開始把資料放在願意保護自己的國家,運算資源、技術、人才與投資就會依序跟著移動。一旦移動,就很難回頭
- 不過目前沒有證據顯示「大規模外流已經發生」。本文的主張不是事實報告,而是一個問題提起:放著不管,力量就會朝那個方向作用
- 國家應該展示「實際使用的成果」,並回饋給有通報的企業。企業則應建立能夠復原的設計,並有意識地選擇資料的存放地,這是第一步
先掌握3個詞
| 詞彙 | 白話說明 |
|---|---|
| 勒索軟體 | 擅自把公司的資料加密到無法使用,並要求付錢才還原的攻擊 |
| 跳板 | 被攻擊者奪取、用來中繼攻擊的他人伺服器、路由器或攝影機 |
| 無害化(中和) | 讓成為跳板的設備停止攻擊功能。並不是闖進犯人的據點 |
日本做了什麼決定,又能做到什麼
從2025年秋天延續的重大災情
先整理最近發生了什麼事。
2025年9月29日,朝日集團控股遭到勒索軟體攻擊。接單與出貨癱瘓了約2個月,據報導,到10月底能出貨的品項降到平常的約一成。全品項恢復出貨,已是約半年後的2026年4月2。
隔天的10月19日起,Askul偵測到勒索軟體,主要服務的接單與出貨停擺。2025年6至11月期的營收較去年同期減少12.3%,營業損益從約60億日圓的盈餘,掉到約30億日圓的虧損。中期決算中,因系統障礙的處理費用,列了52億日圓的特別損失3。
接著是2026年10月的GMO網際網路集團。這3件事的共通點是,災情的大小取決於「復原花了多少時間」。
制度的3大支柱
在這樣的背景下,日本於2025年5月通過網路因應能力強化法及其整備法。依日本內閣官房的資料,2026年10月1日起運作的部分整理如下1。
| 支柱 | 內容 | 施行 |
|---|---|---|
| 強化官民合作 | 針對電力、金融等關鍵基礎設施15個領域的258家業者,課以資產申報與事件通報的義務。並設置讓官民共享資訊的協議會 | 2026年10月1日 |
| 存取與無害化措施 | 警察或自衛隊遠端存取被用來攻擊的伺服器等,必要時讓攻擊停止 | 2026年10月1日 |
| 利用通訊資訊 | 分析涉及國外的通訊,找出攻擊伺服器 | 2027年秋季 |
從2022年提出方針的國家安全保障戰略算起,約4年。以制度而言,確實是很大的一步。
能停下來的是「跳板」,不是「攻擊者」
這是最容易被誤解的地方。一聽到無害化,很多人可能會想像成對攻擊者的據點發動反擊。實際上並非如此。
打個比方,假設小偷擅自用別人家的電話打恐嚇電話。無害化比較接近把那條電話線拔掉,而不是闖進打電話的犯人家裡。具體來說,就是刪除被奪取的路由器或伺服器裡的惡意程式、讓設備停機、更改設定讓攻擊者無法再次登入等作業。
攻擊者為了隱藏身分,會把跳板層層疊起來。依日本內閣官房的資料,日本警察廳在2024年觀測到的含攻擊通訊的封包中,有99.4%來自海外的IP位址4。就算停掉中繼點的其中一處,攻擊者也會再去找別的跳板。
而且,用來找出攻擊源頭的「利用通訊資訊」,要到2027年秋天才開始1。可以說是在找出攻擊基礎設施的眼睛還沒備齊之前,先準備好了動手停下攻擊的手。
發動的程序也很慎重。原則上必須事先取得「網路通訊資訊監理委員會」這個第三方機構的核准。政府說明,已經針對核准申請等程序,在相關部會之間反覆進行模擬演練1。這是為了避免誤擊與權限濫用的設計,我認為這份慎重本身是正確的。
這不是追回損失的制度
還有一點要先說清楚。無害化的目的,是防止接下來的災情擴大。把被竊的資料追回來,或是彌補帳戶的損失,都不在制度的目的之內。
政府對GMO的請求反應審慎,正是依制度設計而來。依報導的整理,判斷是否需要防禦的是政府,現行並沒有依企業請求而實施的機制5。
之後,日本首相高市早苗在10月26日的相關閣員會議上表示,對於已掌握實態的攻擊,將策略性地選擇並執行包含無害化措施在內的因應選項。她也指示與盟國及理念相近的國家合作,查明攻擊主體。針對受害企業,則提出擴充諮詢窗口,以及建立從初期應變到復原都能運用民間專家的機制。政府表示將在下週內擬定「緊急對策方案」6。在我寫這篇文章的11月5日,我還無法確認最終內容。
我認為方向是對的。關鍵在於,這件事能否以企業看得見的形式持續進行。
嚇阻有兩種
在安全保障領域,嚇阻分成兩種來思考。
- 拒止式嚇阻,是讓對方覺得攻擊了也不會成功。堅固的防守與能夠迅速復原的體制,都屬於這一類
- 懲罰式嚇阻,是讓對方覺得攻擊之後會吃苦頭。包括查明身分、公開、起訴、制裁與凍結資產等
日本的網路政策長期以來幾乎全靠拒止式嚇阻。而且擔起防守的,不是國家,而是一家一家的企業。無害化是國家這一側動手的一步,但只要停留在停掉跳板的措施,就仍屬於拒止的延伸。要讓攻擊者覺得「攻擊日本代價很高」,必須與盟國合作,持續進行查明身分與公開、起訴與制裁。順帶一提,日本政府的資料,也把攔截(takedown,停止攻擊基礎設施)以及公開點名攻擊主體的「公開歸因(public attribution)」列為因應的例子1。
只有遭到攻擊的公司,要承擔兩次
第一次負擔,是攻擊本身的損失
社會不會去責怪遭到搶劫的商店。警察追捕犯人,法院做出裁判。但在網路攻擊上,受害企業被質問「為什麼沒能防住」的場面並不少見。
來看Askul的例子。物流中心高度自動化,只要控制的系統停擺,整體出貨就會停止。依已公開的報告,連線上的備份也被加密,是復原拖長的原因之一。與網路隔離的離線備份沒有備妥,也被列為災情擴大的背景7。
值得留意的是,這並不是怠慢的問題。Askul自行公開了調查結果與再發防止對策,因為這會成為下一個站在同樣處境的人的教訓。與其責怪公開的企業,不如把內容套用到自己的公司來讀,這才是最有用的用法。
第二次負擔,是事後課下來的義務
受害之後,接下來的工作會一齊壓過來。
- 向主管機關與個人資料保護委員會通報
- 通知可能外洩的當事人,並處理詢問
- 委託外部專業機構調查,並公開結果
- 向交易對象說明,視情況進行補償
- 向股東與投資人說明
- 召開記者會,並持續報告進展
每一項都是正當的要求。隱瞞資訊的企業不應被容許,通知受害者也是理所當然的責任。
問題在於,全部的負擔都只因為「遭到攻擊」這一點,就集中到受害企業身上。從2026年10月起,關鍵基礎設施業者的事件通報,已由法律規定為義務1。通報的內容,之後也可能在損害賠償請求或股東代表訴訟中,被當成「掌握到什麼程度」的證據。減輕誠實通報的企業所受不利的機制(安全港,safe harbor),還沒有充分建立。
日本的個人資料保護法,也在2026年7月10日通過修正法,首度納入課徵金(行政罰鍰)制度8。不過課徵金是著眼於違法所得利益的機制,對象也限定於特定類型。就我能確認的範圍,並不是針對遭到攻擊而外洩這件事本身課處。因此,還不能說「已進入對遭到攻擊的企業課處罰鍰的時代」。另一方面,課徵金這種手段一旦進入制度,意義不輕。在歐洲,歐盟的NIS2指令對違反管理義務或通報義務的重要業者,規定罰鍰上限為1,000萬歐元或全球營業額的2%,以較高者為準9。日本的討論,有可能朝那個方向靠近。
攻擊者的成本依然很低
那麼,攻擊的一方呢?
針對日本企業的個別攻擊,攻擊者被查明身分、遭到起訴、資產被扣押,這樣的消息我們幾乎沒聽過。多數攻擊者身處日本偵查力量觸及不到的國家。
用經濟學的話來說,這裡存在不對稱。攻擊的利益由攻擊者取得,攻擊的成本則由受害企業支付。而讓攻擊者付出代價這個角色,本質上只有國家能擔任。只要這個角色沒有發揮,企業不管在防禦上投資多少,都擺脫不了一直守下去的處境。
生成式AI的普及,讓這個狀況更加嚴峻。尋找弱點(系統的缺陷)、製作攻擊用程式、撰寫配合對象的偽造郵件內容。這類作業的成本正快速下降,因此攻擊增加,品質也在提高。
對中小企業更加沉重
受害多半發生在中小企業。依日本警察廳資料,2026年上半年的勒索軟體受害通報為123件,是半年期統計中的歷來最高。其中中小企業有79件,占比約64%10。
中小企業往往沒有專責人員、沒有付給調查公司的預算、也沒有負責主持記者會的公關部門,攻擊會直接關係到經營能否存續。而且,中小企業會被當成大企業的交易對象而遭鎖定,因為防守薄弱的交易對象,是潛入真正目標大企業的入口。被當成入口的一方遭到責備,交易對象要求強化對策,若無法回應,交易就可能被重新檢討。防禦的負擔,就這樣被推向供應鏈的下游。
企業重新選擇國家時,會發生什麼
「選擇國家」是什麼意思
企業降低網路風險的方法大致有3種:投資自家的防禦、用保險轉移風險,以及選擇要把資料與系統放在哪個國家的法律與力量之下。到目前為止的討論,集中在前兩項。第三項,其實早就在企業手中。
聽到「把資料移到國外」,也許覺得是很極端的事。實際上是更平淡的判斷累積:
- 核心系統要放在哪家雲端業者、哪個國家的區域(資料中心的所在地)
- 設計資料等重要智慧財產,要由日本總公司管理,還是由海外子公司管理
- 發生合約或糾紛時,準據法與審判管轄要定為哪個國家
- 網路保險要在哪個國家的市場投保
每一項,都是比較成本、法規、人才與和客戶的距離之後決定的。如果在這裡再加上一個評估軸:「遭到攻擊時,那個國家的主管機關會為我做什麼」,會變成怎樣?這就是本文的提問。
此外,把資料放在國內,並沒有被法律或認證一律要求。例如日本政府的雲端評價制度ISMAP,我在另一篇以全文檢索管理基準來確認的文章中做了整理(日文)。
合理的判斷累積起來,國家的樣貌就會改變
我們用一個假設的例子來想。有一家製造業公司,與海外客戶往來,持有設計資料與製造技術。他們每年都看到同業因勒索軟體而停工的新聞。
對這家公司的經營者來說,「把重要資料的保管與運用,交給確實在抓捕攻擊者的國家的業者」這個判斷,並不是背叛,而是為了對股東負責的合理風險管理。而且這個判斷不會對外發表,會配合系統汰換的時機,悄悄地被選定。
對個別公司合理的判斷,在社會整體上卻造成不樂見的結果。這在經濟學上稱為「合成謬誤」。好比在電影院裡,前排的人站起來,後排的人也不得不站起來,結果大家都站著,卻沒有人看得更清楚。單一公司把重要資料放到國外,日本的安全保障幾乎不會改變。但如果許多企業出於同樣的理由做出同樣的判斷,留在國內的總量就會減少,國家守護的動機與能力也會減弱。
也有國家確實展現出「守護」姿態的例子。2024年2月,由英國國家打擊犯罪局與美國聯邦調查局主導的國際行動「Operation Cronos」,掌控了勒索軟體集團LockBit的基礎設施,取得超過1,000把解密金鑰,用於協助受害者。逮捕、起訴與凍結資產等措施也一併進行11。
這裡我要補充一點。其他國家不一定會保護你。他國的主管機關,首先要保護的是自己的企業與國民。即使如此,日本企業若真的要移出去,那是因為覺得留在日本能期待的更低。
交易對象、投資人與保險公司會推動篩選(筆者的看法)
決定資料放在哪裡的,不見得只有自家公司。以下是我個人的判斷。
與海外大型製造商或國防相關企業往來時,交易對象會要求一定的資安基準。如果滿足該基準的捷徑,是搭載到熟悉這些要求的海外業者的平台,企業就會選擇那條路。機構投資人在評估投資標的的網路風險時,把「遭到攻擊時主管機關會做到什麼程度」納入評估項目的那一天,也並非不可能。保險公司也可能依資料的存放地改變保費與條件。
這樣一來,在企業自己重新選擇國家之前,交易對象、投資人與保險公司,可能就先讓企業重新選擇了。
外流會連鎖發生
我認為,資料的存放地一旦往國外移,動向不會只停在資料本身。
- 資料。設計資訊、客戶資訊與營運資料的保管與處理,轉移到國外
- 運算資源。在資料所在之處處理最有效率,因此對資料中心與AI運算基礎設施的需求也流向國外
- 技術。設計並運用大規模系統的經驗,累積在國外的業者身上
- 人才。技術人員會聚集到能累積經驗的地方
- 投資。資金流向人才與技術聚集的地方
在生成式AI的時代,資料是決定產品競爭力的原料。製造業的營運資料、圖面、檢查紀錄。日本企業獨有的資料,會左右以此訓練出來的AI的性能。即使在法律上屬於日本企業所有,哪個國家的主管機關可能要求調閱、發生糾紛時哪個國家的法律優先,也會因存放地而異。
資料中心從興建到完工要花數年。需求若流向國外,在國內興建的理由就會減弱,而一旦在某處建成,業者與人才就會聚集過去。網路防禦技術的多數,只能從營運大規模系統、並實際遭受攻擊後處理的經驗中產生。那樣的經驗若累積在國外,日本的技術人員能接觸到的,就只剩管理畫面的設定,以及發生障礙時的客服窗口。
數字上已經有徵兆。依日本總務省的情報通信白皮書,電腦服務、著作權等使用費、專業與經營顧問服務這3項合計的收支,2024年約有6.7兆日圓的赤字,2025年也是約6.6兆日圓的支付超出12。不過,這個分類也包含非數位的服務。這同時也是原本會落在國內的營收與就業的反面。但赤字的擴大主要可以用海外服務的競爭力來解釋,並不能證明是網路防衛的差距造成的。
成為培育不出國防產業的國家
資安產業有一面,是由國家擔任第一個客戶而成長起來的。在美國與以色列,國防與情報機關需要高度的技術,投入大筆預算,在那裡累積經驗的技術人員後來獨立創業。
這裡容易被忽略的是,攻擊與防禦是一體兩面。如果不深入了解攻擊者怎麼入侵、怎麼消除痕跡,就做不出能識破這些手法的產品。如果國家不對攻擊者採取主動行動,國內對這類技術的需求就不容易產生,企業與技術人員的職涯也難以成長。
日本企業使用的資安產品,多數已經是海外製。產品會深入導入端的系統內部,要把什麼判定為攻擊的判斷標準,也由製造方決定。在有事的時候,無法保證那樣的判斷會與日本的利益一致。
因此我認為,主動式網路防禦既是安全保障政策,也是產業政策。如果持續向國內的業者與研究機構採購分析基礎設施、威脅情資與設備解析技術,那就會成為國內產業的需求。如果全部都仰賴海外產品,即使制度運作,國內也不會留下技術。
日本也有強項。其一是製造業的現場:不能停的設備、使用數十年的機器、獨特的通訊方式。工廠與關鍵基礎設施的控制系統防禦,是日本可以領先全球建立強項的領域。其二是日語與日本的商業慣例。針對日本企業的攻擊,多半會利用日語的內容與業務流程。海外產品無法涵蓋的部分,國內業者有很大的發揮空間。要把強項變成產業,國家必須擔任第一個客戶,並提供在現場試用的機會。
為什麼一旦外流就很難回來
如果像景氣的波動一樣,出去的東西會回來,那麼擔憂就不大。不會回來的理由,至少有4個。
第一是遷移成本。核心系統存放地的變更,是耗時數年的大工程,對多數企業來說是十年難得一次的判斷。如果遷移後運作正常,就算日本的防衛力改善了,也沒什麼理由花大錢搬回來。
第二是周邊機制會配合遷移後的環境重新打造。營運人才與委外廠商、監控、稽核、保險、與交易對象的資料串接,全部都會重新組建。
第三是人才與技術的累積。運用大規模系統、處理真實攻擊的經驗,不是砸錢就能馬上買回來的。
第四是守護的動機減弱。如果重要的東西多半在國外,在國內強化防衛力上編列預算的政治理由也會變弱。「反正重要的東西都在海外的雲端」這種認知一旦擴散,防衛投資就會被往後放。
日本其實經歷過類似的變化。1980年代後半到2000年代,製造業的海外轉移。後來即使日圓走貶,移出去的工廠多半沒有回來。工廠關閉會直接影響地方就業而成為新聞,但資料存放地的變更,沒有人會開記者會。正因如此,等到察覺時可能已經來不及了。
時間上也有個參考值。企業的核心系統,大致每5到10年會有一次大規模更新。現在許多企業,正在進行雲端遷移與以AI為前提的業務重整。在這次更新中選定的存放地,應該會一直維持到下一次更新。也就是說,日本在未來幾年所展現的因應,將左右其後10年的配置。通訊資訊開始被利用的2027年秋季,正好落在這個時期。
這個論點有多少道理
到這裡的論述,有幾項有力的反論。為了讓主張更站得住腳,我也要正面檢討。
反論1是「就算移到國外,攻擊也不會停止」。確實如此。在美國,石油管線與大型醫療支付業者也曾因勒索軟體受到嚴重災情。LockBit在基礎設施被掌控之後,也在數日內建立了新的據點。不過,我的主張不是「移到國外就安全」,而是「會產生讓企業那樣判斷的誘因」。企業的判斷,不只受實際安全性左右,也受受害時誰會出手的期待影響。
反論2是「移轉目的地的國家,不一定會保護日本企業」。這也是重要的指摘,反而補強了本文的結論。如果明知無法完全受到保護仍要移出去,那是因為留在日本的期待更低。而且移出去的企業,等於把自家的安全託付給他國的利益。這就是失去數位主權的意義。
反論3是「反擊會招致誤擊與對立擴大」。查明攻擊者很困難,也有偽裝。對錯誤的對象採取措施,會破壞無關第三方的設備。日本的制度設有事先核准等嚴格程序,原因就在這裡。我不認為可以省略程序。我所要求的,是在遵守程序的前提下,實際使用,並展示成果。
反論4是「通訊秘密與政府權限擴大的疑慮」。國家分析通訊、遠端存取他人設備的權限,與市民的自由處於緊張關係。提升國家的能力和守護自由,不是二選一的問題,而是需要設計出兩者兼顧的問題。
反論5是「通報義務不是為了處罰,而是為了整個社會的防禦」。就宗旨而言,我認為確實如此。不過,從企業的角度來看,關鍵在於通報的回饋看不看得到。因為通報而讓攻擊者被抓、同樣手法的攻擊被阻止,如果沒有展示這樣的結果,通報就只會被感受為單方面的負擔。
反論6最為根本:「有證據顯示企業真的是因為『會反擊的國家』而移轉資料嗎?」目前找不到顯示這件事的系統性數據。企業選擇存放地的理由,主要是效能、價格、法規遵循與人才。相反地,從經濟安全的角度促請放在國內的政策,以及政府用雲端基礎設施的建置,也都在推進。
因此,本文並不是報告大規模外流已經發生。而是一個警告:若放任現在的誘因結構,力量是否會持續朝那個方向作用。力量有多大,還需要今後的檢驗。只不過我也覺得,對於無法逆轉的變化,等證據齊全了才行動就太遲了。
多數反論,只是「如何反擊」的注意事項,並不會推導出「不必反擊」的結論。誤擊可以用嚴格的程序壓低。市民的自由可以由獨立的監督來保護。通報義務可以藉由展示回饋,從負擔轉為合作。另一方面,不反擊的危險,是程序壓不住的。
國家與企業能做的事
對策的目的只有一個:把支付攻擊成本的一方,從受害企業,還給攻擊者。
對國家的期待
- 讓主動式網路防禦成為「會被使用的制度」。在守住該保密的部分之下,希望以向監理委員會的國會報告等方式,公開件數、概要與成效。不被使用的權限,對攻擊者來說就等於不存在
- 與盟國合作,持續查明並公開攻擊主體。把公開的主體,與起訴、制裁、凍結資產結合
- 在監督有效的前提下,依預定開始利用通訊資訊。沒有找出攻擊源頭的眼睛,停止攻擊的手也無法充分發揮
- 建立讓通報的企業得到回報的機制。回饋通報如何幫助了其他公司的防禦,並研議能減輕誠實通報企業在訴訟上不利的安全港
- 重新檢視對象的界線。像GMO這樣,即使不屬於法律上的關鍵基礎設施,也有災情廣泛波及國民財產的事件。依災情的擴散程度,讓國家得以介入
- 從需求面培育國內的國防產業。國家擔任第一個客戶,並持續下單
企業能做的事
在等待國家因應的期間,能做的事也很多。而這也會留住「移往國外」以外的選項。
- 設計成能夠復原。放在同一處的備份,可能一起被加密。準備與網路隔離的備份,以及即使靠人工也能維持最低限度業務的步驟
- 有意識地選擇資料的存放地。依重要程度分類,決定哪些放在國內、哪些放在海外也沒關係。不要完全交給預設值。整體的思考方式,我寫在另一篇談資料主權與AI資安戰略的文章裡(日文)
- 使用並培育國內的技術。如果效能相當,選擇國內業者,是讓經驗與人才留在國內最直接的方法
- 與國家共享資訊。不論有無通報義務,都把攻擊的資訊分享給主管機關與業界團體。查明攻擊者的材料,就在受害企業手上
- 在受害之前就掌握諮詢窗口。IPA與警察的諮詢窗口,以及針對中小企業的網路安全救援隊,是具代表性的管道
遭到攻擊之後該怎麼行動,整理在遭到攻擊時的初期應變,中小企業的優先順序,則整理在電腦與端點的防護檢查清單。想快速檢視自家公司的準備情形,也可以使用日本的AI素養診斷工具。
最初幾年的優先順序
所有事情無法同時推進。如果是我,會這樣排順序。
第一,創造最初的成果。在可以公開的範圍內,讓社會看到主動式網路防禦實際被使用、並發揮成效的案例。第一件案例,會對企業與攻擊者雙方傳達:這個制度不是裝飾。第二,建立通報與回饋的循環。通報已經開始的現在,要迅速分析收集到的資訊,並以對其他業者有幫助的形式回饋出去。第三,持續投資國內的技術與人才。因為要花時間才看得到成果,越早開始越好。
這3件事彼此支撐。成果促進通報,通報成為分析的材料,分析磨練國內的技術,磨練過的技術再創造下一個成果。能夠止住外流連鎖的,我認為就是這個循環。
結語
網路攻擊的災情,通常以金額來談。Askul是營收的減少與52億日圓的特別損失,GMO則是使用者帳戶流失的資金與補償的費用。
但我認為,不反擊的真正成本在別的地方,那就是企業不再信任國家。遭到攻擊,國家卻對攻擊者什麼也沒做;甚至受害的自家公司身上,只堆積起通報與說明的責任。感受到這一點的企業,也許會悄悄把資料的存放地,移往更可靠的國家。
日本在2026年10月,拿到了主動式網路防禦這項新工具。這是長期討論之後得到的重大一步。不過,工具要被使用才有意義。查明攻擊者、停下其基礎設施、與盟國合作讓對方付出代價。能否在守住程序正當性的同時,累積出這樣的成果,接下來的幾年將是關鍵。
過去,企業無法選擇國家。現在,只要在雲端的設定畫面上操作一下,就能選擇資料放在哪個國家。在企業重新選擇國家之前,國家能否先展現守護企業的意志與力量?結果將左右企業把資料、技術與人才繼續留在這個國家的理由。
希望這篇文章能成為契機,請你把自家公司的資料在哪裡,以及受害當天要聯絡誰、說什麼,先寫在紙上看看。如果在復原步驟或公司內部規則的整備上有疑問,我們的WARP SECURITY也可以列入考慮。比起解說攻擊手法,這套訓練把時間花在平時的準備上,例如公司內部的核准,以及事件被發現時的判斷。歡迎從個別諮詢與我們聯絡。
參考
事實關係依據2026年11月5日時點的公開資料與報導。緊急對策方案的最終內容,以及GMO網際網路集團事件的原因,就我能確認的範圍,尚未確定。
Footnotes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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關於網路因應能力強化法等的施行 — 日本內閣官房 國家網路統括室、內閣府 — 2026年9月(日文)。GMO網際網路集團的發表內容(2026年10月24日)與政府的反應,參照Impress Watch的報導(日文) ↩ ↩2 ↩3 ↩4 ↩5 ↩6 ↩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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朝日障礙原因為勒索軟體 — 秋田魁新報 — 2025年10月3日(日文)、朝日障礙1個月仍無法預期復原 — 秋田魁新報 — 2025年10月29日(日文)、朝日網路攻擊的時間序列整理 — 整理一般報導的解說文章(日文) 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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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skul遭勒索軟體攻擊的影響為何? — 網路商店負責人論壇 — 2026年1月29日(日文)。特別損失的金額,報導為中期(2025年6至11月期)52億日圓、全年度51億日圓 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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網路安全保障領域相關作為的日本內閣官房參考資料(引用日本警察廳的觀測資料)(日文)。資料中註明,在含攻擊通訊的暗網(darknet)封包中,99.4%的發送源為海外的IP位址 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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網路安全相關閣員會議(第1次) — 日本首相官邸 — 2026年10月26日(日文)、政府將於下週內擬定網路攻擊「緊急對策方案」 — ITmedia NEWS — 2026年10月27日(日文) 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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報導Askul公開勒索軟體攻擊調查結果與再發防止對策報告書 — Business+IT — 2025年12月12日(日文) 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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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個人資料保護法等部分修正法」公布 — ScanNetSecurity — 2026年7月29日(日文)。2026年7月10日通過,7月17日公布。課徵金對象行為的詳情,請至日本個人資料保護委員會的公開資料確認 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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令和8年(2026年)上半年的網路空間威脅情勢等 — 日本警察廳 — 2026年9月(日文)。中小企業的占比,由筆者依通報件數計算 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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LockBit: How an international operation seized control of the world's most harmful cybercrime group — World Economic Forum — 2024年2月。解密金鑰的數量,是2024年2月發表時點的「1,000把以上」 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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令和8年版 情報通信白皮書 ICT領域的進出口 — 日本總務省(日文)、令和7年版 情報通信白皮書 數位相關項目的服務收支動向 — 日本總務省(日文) ↩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