您好,我是TIMEWELL的濱本隆太。
兩天前,美國聯邦通訊委員會(FCC)做了一個看起來不起眼、影響卻很長遠的決定。它開啟了一項程序,要討論讓裝置從您家Wi-Fi分享器與藍牙耳機正在使用的那些頻段,直接對衛星發射訊號1。那些頻段不需要執照。換句話說,主管機關開始正式追問:當任何人都買得到的裝置,不經過基地台就能連上太空,會發生什麼事。
這幾年談衛星直連,話題幾乎都繞著「手機在收不到訊號的地方還能通」打轉。那確實是很大的進展,相關報導我自己也看了不少。但這次提案看的是更後面的東西。水位計、電表、筆電,以後還有號誌燈。長得不像手機的機器,理所當然地連上衛星。那個版本對產業的影響面更寬,而現在討論得太少了。
FCC通過的是一組問題,不是一個決定
先把事實講清楚。文件編號是FCC 26-51,案名為「Unleashing Unlicensed Spectrum for Direct-to-Device」,程序編號ET Docket No. 26-169。2026年8月6日通過,8月7日公布1。文件性質是NPRM,也就是法規草案預告,實務上等於意見徵詢開始。這一點很容易被誤讀,所以我要說重一點:沒有任何法規生效,也沒有任何頻段被開放。意見期限是聯邦公報刊登後60日,答辯意見90日。真正的攻防還沒開始。
提案分成三塊。主軸是在902至928MHz、2400至2483.5MHz、5725至5850MHz這三個頻段,新增地面對太空(Earth-to-space)方向的頻率分配2。做無線電的人看到這串數字大概立刻就懂了。依序是920MHz物聯網、2.4GHz的Wi-Fi與藍牙、5.7GHz的Wi-Fi。也就是我們生活裡塞得最滿的那些電波。三段合計234.5MHz,FCC在本文中的說法是「超過200MHz的頻譜」。
發射功率沿用既有Part 15技術規則,提議一般以36 dBm,也就是4瓦EIRP為上限2。設計上盡量不動原有架構。第二塊是衛星對地面的下行方向,這部分並未提出具體方案,只是徵詢意見。一顆衛星照亮的面積極大,干擾的計算完全是另一回事,FCC的用字明顯保守。如果看到有文章說下行也開放了,那是錯的。
第三塊講的是太空載具的內部。載人任務用到筆電與藍牙裝置的場合愈來愈多,但Part 15設備能不能在太空載具內使用,其實一直沒有寫明。這次提案要把它講清楚,並且另外徵詢艙外活動(EVA)與太空載具之間通訊該怎麼處理2。聽起來很枯燥,對要蓋軌道站或做在軌製造的業者卻是直接的實務問題。
「不用執照」才是關鍵
那麼,為什麼開放免執照頻段比開放授權頻段更重要?我認為這才是整件事的核心。
授權頻段是政府把排他使用權配給業者的頻率。行動電話的2GHz頻段就是典型,要用就得先拿執照。所以進得來的只有資本雄厚的電信業者,任何新想法都得從行政程序開始。免執照頻段剛好相反,符合技術規範就能用。Wi-Fi分享器、無線麥克風、車庫遙控器、醫療影像設備,全都建立在這個安排上。FCC在這份NPRM裡就把Part 15形容為一個「不必先取得許可就能進場實驗」的沙盒1。
差別會直接反映在速度上。在授權頻段推新服務,要先建制度、取執照、做終端裝置,動輒好幾年。免執照頻段只要通過設備審驗就能出貨。Wi-Fi能在那麼短的時間內鋪遍全世界,不只是因為技術好,更是因為沒有人需要等別人點頭。
把衛星接進來以後呢。現在的衛星直連,是衛星去借用電信業者的授權頻段,所以受惠的是跟那家業者簽約的手機。免執照頻段一旦打開,簽約這個前提就消失了。感測器廠商可以直接把衛星模組放進自家產品裡賣。這跟現有架構是不一樣的東西。
當然有代價。Part 15的大原則是不得對授權業務造成有害干擾,而且必須容忍自己受到的干擾。用不受保護換取自由。當對面換成涵蓋範圍極廣的衛星,這個交易還成不成立,是個沒有答案的問題。FCC另外就授權架構徵詢意見,我讀起來就是它自己也不安心。
衛星那一端,準備得差不多了
法規討論會在此時啟動,一部分原因是衛星端的容量瓶頸真的開始鬆動了。這件事用數字講最快。
2026年7月24日,SpaceX從德州Starbase發射Starship第13次飛行,把20顆實際運作的Starlink V3衛星送上軌道,這是Starship首次將可運作的酬載送入軌道3。而V3的設計值跟過去完全是不同量級。依Starlink官方規格,下行1 Tbps、上行160 Gbps,分別約為V2的10倍與22倍4。
更值得看的其實不是容量,而是它怎麼把流量分掉。V2的相位陣列支援下行192、上行144個波束,V3是上下行各2048個。每顆數據機晶片的處理量提升約64倍,讓衛星能即時調整波束的資料密度,在人口密集區與空曠地帶之間切換4。衛星之間以六具400 Gbit等級的太空雷射相連,對地面的回傳則整合Ka、E、V、W四個頻段,達到1.2 Tbps。太陽能板改以連續捲料生產,裁成19公尺的區段再四片縫合,發電量約為V2的兩倍。換算下來,Starship每趟送上去的容量,約是Falcon 9載V2的20倍。
這裡要更正一個常見說法。外界常講「下一代是V4」,但Starlink官方資料裡並沒有V4這個世代名稱。官方點名的是要對未改裝的行動裝置提供地面等級LTE速度的「Starlink Mobile Gen 2」,以及AI衛星星系「Starmind」4。文件寫的是V3的技術會支撐這兩者。與其想成版本號往上跳,不如理解成依用途分岔,這樣比較貼近實情。
也要提醒,這些都是設計值。使用者實際感受到的品質,取決於衛星佈署密度、地面站、裝置端的天線,以及同時連線的人數。1 Tbps這個數字不會出現在您的測速結果上。
台灣與日本:已經做到哪一層
那台灣呢。先講結論,台灣在衛星備援這件事上並不落後,但缺的正好是這次討論的那一層。
中華電信已經把多軌道衛星的營運許可補齊。在既有的高軌(ST-2)與低軌(OneWeb)之上,2025年11月宣布取得SES O3b mPOWER中軌衛星系統的固定通信商用營運許可,核發日期為民國114年10月30日,採Ka頻段提供對稱雙向的高頻寬、低延遲服務,審驗程序花了14個月5。高軌、中軌、低軌都有,這個佈局在區域裡算是紮實的。海纜一旦出事,備援不是紙上談兵而是有東西可以接手。
日本走的則是另一條路,值得拿來對照。日本在2024年12月完成2GHz頻段行動電話用非同步軌道衛星系統的法規整備,同年12月23日核發執照給KDDI6。到了2026年4月23日,KDDI與沖繩行動電話推出「au Starlink Direct for IoT」,讓物聯網裝置直接與Starlink衛星通訊,是日本首見的企業服務7。適用範圍是日本境內行動網路涵蓋範圍之外的區域,包含領海、鄰接區與渡輪航線。列入的裝置有電表、瓦斯表、水表、氣象感測器、水位計,還有捕獸陷阱系統,用途則是遠端抄表、集貨箱監控、森林火災與河川氾濫偵測、獸害防治。
這份清單我看了覺得很實在。沒有一項華麗,每一項都是山區與離島真實存在的問題,而且貴就貴在「得有人親自跑一趟」。衛星最能發揮價值的地方,就是這種場景。
但層次不一樣。**台灣的多軌佈局與日本的KDDI服務,用的都是授權頻段;FCC這次要打開的是免執照頻段。**前者是把電信業者的網路延伸出去,後者是造出一條不必經過電信業者的選項。在台灣,2.4GHz與5GHz屬於免執照的低功率射頻器材範疇,從這些頻段對衛星發射訊號並不在現行規範的想定之內。美國既然已經開始討論,台灣也值得早一點把「免執照連上太空」這個題目放上桌面。裝置是照全球市場的規格做的,沒有規範的地方,最後只是少了選擇。
想把這類趨勢整理成經營層真的能決策的東西,我們是用WARP(AI顧問服務)這個架構在做。
FCC自己把國家安全寫進了文件
最後談比較暗的一面。這部分我想寫得謹慎一些。
通訊基礎設施的相當部分掌握在單一公司手上,這種疑慮到處都聽得到,而且很容易滑向情緒。我能提供的最公平的整理方式是:主管機關自己在正式文件裡,把什麼列為問題。FCC 26-51有這一節。
第57段到第60段談的就是國家安全8。文件先說明Secure Networks Act、Secure Equipment Act,以及列出被認定具有不可接受風險的設備與服務的「Covered List」架構,接著FCC自己把問題排出來。允許能在Part 15頻段收發的衛星,會不會產生國家安全上的疑慮。既有的Part 25太空電臺執照架構夠不夠用。在這些被廣泛使用的頻段開放衛星上下行,會不會給惡意行為者或國家支持的情報活動新的入口。有沒有哪些裝置或裝置類別不該與衛星通訊。那些已經取得設備審驗的裝置又如何。
第60段講得更直接。FCC寫明它已經注意到,被列入Covered List的業者若使用符合Part 15技術規範的設備,就可能不經事前審查而提供非普通運送人服務,接著追問:把規則擴大到衛星直連,會不會反而讓這條路更好走,是否應該明文排除這些業者8。制度打開,自由度增加,繞過審查的路徑也同時變寬。這兩面FCC都自覺地寫了下來。
重要的是,這些文字並沒有給任何公司或國家定罪。那是主管機關在制度變成定局之前,先把設計上的缺口點出來。我們讀的時候也該保持同樣的距離。至於企業能帶走的結論其實很樸素:不要把依賴壓在單一節點上。
順帶一提,流進這個領域的資金規模,FCC自己也寫進了文件。過去18個月有超過400億美元因衛星直連流入美國太空經濟;2025年SpaceX以196億美元向EchoStar取得65MHz的衛星直連頻譜;Amazon收購Globalstar、Rocket Lab收購Iridium,兩案合計接近200億美元。民間預測則認為到2034年,衛星直連與物聯網整體將超過1000億美元1。
本文引用的幾篇延伸閱讀目前只有英文版,分別是衛星、軍事與軍商兩用技術、日本版Starlink與J-LEO補助、SpaceX的軌道資料中心構想,以及SpaceX上市與垂直整合。
當「收不到訊號」不再是個詞
整理一下。FCC在2026年8月6日通過的是提案,不是決定。牽涉的頻段是Wi-Fi、藍牙與920MHz,合計234.5MHz。上行提議以4瓦EIRP為上限,下行還停留在徵詢意見。同一時間,V3帶著1 Tbps的設計值進入實際運作,日本的物聯網衛星直連已經在商轉,台灣的多軌備援也補齊了。法規與技術往同一個方向走,只是速度不同。
這個星期真正值得做的大概只有一件事:把自家業務裡,一旦斷線就會停擺的環節寫下來。工廠感測器、物流追蹤、門市收款、災時的人員平安確認。有了這張清單,衛星直連降價的時候,您可以立刻決定先搬哪一個。沒有清單,選項再多也動不了。與其追著技術跑,不如從自己的弱點那一側先準備。
我個人比較期待的,是山上與海上的通訊比市區還順的那一天。當初蓋不了基地台的地方,從天上得到的好處反而最大。山難搜救、船舶、離島醫療會最先受惠,這單純是好事。只是依賴集中這道功課同樣一起送到了,兩邊都要看著。
想把通訊與物聯網的依賴關係整理成經營層可以動作的東西,歡迎從個別諮詢跟我們聯絡,我們會從盤點開始一起做。
Footnotes
-
Federal Communications Commission,Unleashing Unlicensed Spectrum for Direct-to-Device,Notice of Proposed Rulemaking,FCC 26-51,ET Docket No. 26-169(2026年8月6日通過,8月7日公布)。意見期限為聯邦公報刊登後60日,答辯意見90日。將Part 15形容為「不必先取得許可就能進場實驗」的沙盒,以及市場數字(過去18個月逾400億美元、SpaceX以196億美元向EchoStar取得65MHz衛星直連頻譜、Amazon收購Globalstar與Rocket Lab收購Iridium合計近200億美元、Novaspace預測2034年前衛星直連與物聯網整體超過1000億美元),均出自該文件第1至4段。https://docs.fcc.gov/public/attachments/FCC-26-51A1.pdf ↩ ↩2 ↩3 ↩4
-
同上,並參照FCC Fact Sheet「Unleashing Unlicensed Spectrum for Direct-to-Device — Notice of Proposed Rulemaking, ET Docket No. 26-169」(2026年7月16日公布的傳閱草案 FCC-CIRC2607-01)。三個頻段(902-928MHz、2400-2483.5MHz、5725-5850MHz)、上行36 dBm(4瓦)EIRP、下行僅為徵詢意見、太空載具內Part 15設備使用的釐清,以及艙外活動與載具間通訊的議題,均出自該Fact Sheet。草案本文將開放範圍寫為「超過225MHz」,通過版(FCC 26-51)修正為「超過200MHz」。本文採用通過版的用語,並另行標示三段的單純合計234.5MHz。https://docs.fcc.gov/public/attachments/DOC-423135A1.pdf ↩ ↩2 ↩3
-
Starship第13次飛行於2026年7月24日美國中部夏令時間17時51分自德州Starbase發射,部署20顆實際運作的Starlink V3衛星,上節在印度洋軟濺落。SpaceX官方任務頁面以JavaScript描繪內容,無法取得為一手來源,本段依媒體報導。https://www.space.com/space-exploration/launches-spacecraft/spacex-starship-flight-13-starlink-v3-satellites / https://spacenews.com/spacex-gears-up-for-starship-flight-13/ ↩
-
Starlink(SpaceX)官方頁面「Starlink Version 3 Satellites」。下行1 Tbps與上行160 Gbps(約為V2的10倍與22倍)、上下行各2048個波束(V2為下行192、上行144)、每顆數據機晶片處理量約64倍、六具400 Gbit等級太空雷射、Ka與E與V與W四頻段合計1.2 Tbps的回傳、太陽能板發電量約為V2兩倍、Starship每趟約為Falcon 9的20倍容量,以及「Starlink Mobile Gen 2」與「Starmind」的說明,均出自該頁面。以上皆為設計值。https://www.starlink.com/updates/starlink-version-3-satellites ↩ ↩2 ↩3
-
中華電信新聞稿「中華電信取得SES O3b中軌衛星商用許可,完成多軌衛星網路布局,打造台灣最強韌通訊備援體系」(2025年11月3日)。SES O3b mPOWER衛星系統的固定通信商用營運許可於民國114年10月30日核發,採Ka頻段提供對稱雙向的高頻寬、低延遲服務,審驗程序歷時14個月,並係建立在既有高軌(ST-2)與低軌(OneWeb)衛星基礎之上。https://www.cht.com.tw/zh-tw/home/cht/messages/2025/1103-1000 ↩
-
日本總務省關東綜合通信局2024年12月25日新聞發布,載明使用2GHz頻段的「攜帶、固定融合通信用無線局」執照已於2024年12月23日核發予KDDI株式會社。https://www.soumu.go.jp/soutsu/kanto/press/2024/1225r1.html ↩
-
KDDI News Room「國內首見,au Starlink Direct 亦可連接IoT」(2026年4月23日)。提供起始日、稱為國內首見的範圍、適用區域(日本境內au 5G/4G LTE涵蓋範圍之外,含領海、鄰接區與渡輪航線)、支援裝置(電表、瓦斯表、水表、氣象感測器、水位計、捕獸陷阱系統)與用途(遠端抄表、集貨箱監控、森林火災與河川氾濫偵測、獸害防治),均出自該新聞稿。費率未公開。https://newsroom.kddi.com/news/detail/kddi_nr-990_4444.html ↩
-
FCC 26-51第57至60段(National Security Issues)。關於Secure and Trusted Communications Networks Act of 2019與Secure Equipment Act之下Covered List架構的說明,以及開放Part 15頻段衛星通訊所衍生的各項問題(既有Part 25架構是否足夠、是否會給惡意行為者或國家支持的情報活動新的入口、是否有裝置類別不應與衛星通訊、已取得審驗的設備風險、Covered List業者是否可能不經事前審查提供非普通運送人服務),均出自該等段落。以上皆為FCC為徵詢意見所提出的問題,並非對任何特定業者或國家所作的結論。https://docs.fcc.gov/public/attachments/FCC-26-51A1.pdf ↩ ↩2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