TIMEWELL
解決方案
免費諮詢聯絡我們
TIMEWELL

以AI×業務變革 釋放組織潛能

ISO/IEC 27001(ISMS)認證標章(SGS/ISMS-AC)

已取得ISO/IEC 27001:2022認證 證書編號 JP26/00000255 認證範圍:運用AI技術之SaaS產品的企劃、開發與提供

服務

  • ZEROCK
  • TRAFEED
  • TIMEWELL BASE
  • WARP
  • WARP 1Day
  • WARP NEXT 企業版
  • WARP BASIC
  • WARP ENTRE
  • Alumni Salon
  • WARP for Schools
  • FDE
  • AI顧問服務
  • ZEROCK Buddy
  • EMC GLOBAL

公司資訊

  • 公司簡介
  • 團隊成員
  • 為何選擇TIMEWELL
  • 最新消息
  • 聯絡我們
  • 免費諮詢

內容

  • 專欄
  • 基礎知識
  • 導入案例
  • 白皮書
  • 活動
  • 解決方案
  • AI導入診斷
  • ROI計算工具

法務資訊

  • 隱私權政策
  • Manual Creator 擴充功能
  • WARP使用條款
  • WARP NEXT 學則
  • 特定商業交易法揭示事項
  • 資安
  • 排除反社會勢力聲明
  • ZEROCK使用條款
  • TIMEWELL BASE使用條款

訂閱電子報

每週為您送上 AI 應用與出口管制的最新資訊

您登錄的電子郵件地址僅用於電子報寄送。

© 2026 株式会社TIMEWELL All rights reserved.

聯絡我們
首頁專欄TRAFEEDBIS與OFAC的50%規則:剛好50%、持股合併與孫公司的算法
TRAFEED

BIS與OFAC的50%規則:剛好50%、持股合併與孫公司的算法

發布2026-10-20濱本 隆太
出口管制BISOFAC50%規則間接持股實質受益人交易對象審查TRAFEED

BIS與OFAC的50%規則,剛好50%算不算?多位持有人的持股要不要合併?孫公司、曾孫公司又該怎麼算?本文依據規則原文,以及OFAC常見問答中附有數字的範例來整理,並說明BIS規則的暫停期限(2026年11月9日)的現況,以及確認交易對象持股的步驟。

BIS與OFAC的50%規則:剛好50%、持股合併與孫公司的算法
分享

大家好,我是TIMEWELL的濱本隆太。

在出口管制或制裁的確認工作中,「50%規則」這個詞很常聽到。不過,再多問一步,就有些問題會讓人答不上來。持股剛好50%,算不算?51%我懂,那50%呢?如果清單上的幾方各分一部分股份,要加總嗎?到了孫公司、曾孫公司,持股又該怎麼算?

這篇文章依據美國商務部BIS的50%規則(關聯實體規則),以及財政部OFAC的50%規則的規則原文,並參考OFAC常見問答裡附有數字的範例,整理這些問題的答案。BIS的規則有一項將在2026年11月到期的暫停,其現況也會一併說明。確認日期是2026年10月19日至20日。

先給4個答案

問題 答案
剛好50%算不算 算。BIS寫的是「at least 50 percent」,OFAC寫的是「50 percent or more」
多位持有人的持股要合併嗎 要合併,持股比例如何拆分並不重要
孫公司、曾孫公司怎麼算 若中間的公司被持有50%以上,再往下的持股會全額計入,不會因相乘而稀釋。若中間不到50%,OFAC不會往下計入
只有「支配」、持股不到50%呢 OFAC不會依50%規則自動將其列為對象。不過OFAC提醒,將來可能被指定或遭執法,要求保持謹慎

以下依序對照原文確認。

「50%以上」:不需要到51%

BIS的規則,把被實體清單(Entity List)、MEU清單、特定SDN的成員,「直接或間接、單獨或合計」持有50%以上的外國實體,視為與清單成員受到相同的限制。2025年9月30日刊登於聯邦公報的暫行最終規則摘要寫到:被實體清單的成員持有「至少50%」(at least 50 percent)的實體,「會自動受到實體清單的限制」。1

OFAC的結構相同。OFAC的常見問答說,受封鎖者持有50%以上的實體,就會受到封鎖。2 達到50%就夠了,不需要51%。

BIS的規則原文,有一個剛好50%的例子。在適用範例1中,原文寫到「公司D被公司C持有50%」,並得出公司D適用的結論。(公司C沒有列在清單上,但因為股權關係而受到限制。)1 原文可以支持「剛好50%也算在內」的讀法。

別讓貨品鑑定與名單比對,只留在一個人的腦袋裡。

貨品鑑定的初步判定、實體管理名單比對、紅色警戒檢核——TRAFEED 把這些做成系統預設會執行、而且自動留下依據的流程。最終判定仍由貴公司的出口管理負責人負責。

下載服務型錄詢問產品細節

多筆持股要合併計算

持股分散,並不會讓公司脫離適用範圍。要加總來看。

OFAC常見問答的例子是:受封鎖者X持有公司A的25%,受封鎖者Y也持有公司A的另外25%。合計50%,所以公司A受到封鎖。在不同制裁計畫下被封鎖者的持股,也一併合計。3

BIS的規則原文,也有相同想法的適用範例。公司A列在實體清單上,持有公司C的35%。公司B也列在實體清單上,持有公司C的15%。公司C被清單上的成員,合計持有50%以上,所以適用於這些持有人的要求。兩者的要求嚴格程度不同時,以較嚴格的一方(這個例子是公司A)的要求,適用於公司C作為當事人的交易。規則也明寫「合計達50%以上的持股比例如何拆分,並不重要」,並補充說明,即使是公司B持有35%、公司A持有15%,適用的仍然是公司A的要求。1

在實務上,只調查最大的股東,是不夠的。必須把所有股東,都與清單比對。

孫公司、曾孫公司的算法

疑問最常出現在這裡:持股呈連鎖狀時,要怎麼算?OFAC常見問答401,有5個附有數字的範例。4

範例 持股結構 結論
1 X持有A的50%,A持有B的50% X視為間接持有B的50%,B適用
2 X持有A的50%與B的50%。A與B各持有C的25% X對C的間接持股是25%+25%=50%,C適用
3 X持有A的50%與B的10%。A持有B的40% X對B的持股,是直接10%加間接40%,合計50%,B適用
4 X持有A的50%與B的25%。A與B各持有C的25% B不到50%,所以經由B的部分不計入。X對C的間接持股,只有經由A的25%。C不適用
5 X持有A的25%與B的25%。A與B各持有C的50% A、B都不到50%,所以都不適用。因此C也不適用

從這張表,可以讀出兩條規則。

第一,如果中間的公司被持有50%以上,它所持有的股份,會全額計入。 在範例2中,X持有A的50%。A所持有的C的25%,不會因相乘而稀釋成X的12.5%,而是以25%,作為X的間接持股來計算。這與「即使鏈條最上層的公司持股剛好50%,往下的持股,仍視為該環節的100%」的看法一致。

第二,如果中間的公司不到50%,再往下的持股就不計入。 範例4與範例5說明了這一點。中間的公司若不適用,它對更下一層公司的持股,就不納入計算。

BIS的規則原文,也有連鎖的例子。在同一個適用範例1中,公司C被公司A與B合計持有50%以上,因此適用。公司D被C持有50%。C沒有列在清單上,但因為股權關係而受到限制。原文寫到,被這樣的C持有50%的公司D,也適用相同的限制。1 這是持股鏈條再往下延伸一層的例子。

至於BIS的算法是否與OFAC相同,規則原文寫有「與OFAC相同,BIS在本暫行最終規則中適用50%規則」。1 不過,在BIS的適用範例中,我沒有找到像OFAC範例4、範例5那樣,處理「中間公司不到50%」的例子。在確認之前,我認為對BIS規則,採取比OFAC更廣的讀法,比較保險。

不到50%與「支配」:不適用,不代表不必留意

這裡有個常見的誤解:「不到50%,就可以交易」「沒有持有50%,就沒有關係」。這樣說,並不保險。

OFAC常見問答398問到:受封鎖者所支配的實體,是否依50%規則受到封鎖?答案是否定的。50%規則處理的只有「所有權」,不包括「支配」。受封鎖者若沒有持有50%以上,即使支配該實體,該實體也不會依50%規則自動受封鎖。5

不過,同一則常見問答也說明了其他事項。OFAC可能依其他標準指定該實體。受封鎖者持有重要股份、或以多數持股以外的方式支配的未受封鎖實體,將來可能成為指定或執法的對象。因此,OFAC要求與這類實體往來時要謹慎。5

BIS的規則也採取類似的看法。規則把不到50%的重要少數持股,以及董事兼任等密切關係,列為轉運風險的警示訊號(Red Flag)。對於「持股比例不明」的情形,規則也新增了Red Flag 29:知道外國實體有清單上的持有人的出口商等,有義務確認其持股比例,如果無法確認,則依該持有人的要求,在需要許可時向BIS取得許可。1

規則還寫到,實體清單等要求,採取嚴格責任(strict liability)。「是否知情」,是發生違規時計算罰則的考量要素。1 這並不是「不知道就沒事」的結構。

BIS與OFAC:同樣是「50%」,效果不同

項目 BIS(EAR的關聯實體規則) OFAC
適用對象 被實體清單、MEU清單、特定SDN的成員持有50%以上的外國實體 被受封鎖者持有50%以上的實體
結果 適用與清單成員相同的許可要求(需要許可) 視為受封鎖財產,原則上禁止交易
合併計算 要(拆分比例不重要) 要
連鎖 適用範例中,被受限制公司持有50%的公司也適用 中間持股50%以上,往下全額計入;不到50%則不計入
不到50%、支配 以Red Flag與補充第8號要求謹慎 不會自動適用。提醒將來可能被指定或遭執法,要求謹慎
現況(2026年10月20日) 依聯邦公報的暫停規則,效力暫停至2026年11月9日 持續有效

OFAC的規則,現在是有效的。BIS的規則雖然暫停中,但期限一到,如果沒有追加的規則,就會自動恢復。

BIS暫停的現況(2026年10月20日)

BIS的關聯實體規則,在2025年9月29日生效。之後,效力自2025年11月10日起暫停,暫停期間到2026年11月9日為止。6 這是「stay」(暫緩),修正後的條文仍然保留。期限一到,如果沒有追加的規則,效力就會在2026年11月10日恢復。

美中雙方在2026年9月宣布,將把這項安排延長到2027年1月10日。不過,截至10月20日,在我確認的範圍內,沒有找到BIS已把延長登載到聯邦公報的跡象。我檢索了10月1日以後BIS相關的公報文件,沒有找到相關的。背景請見11月10日美中同時到期。

在沒有法律文件確認延長的現況下,實務上比較保險的,是以11月10日恢復為前提,先把交易對象的持股確認完成。另外要說明,被列入清單是一種管制上的分類,並不是對企業好壞的評斷。

確認交易對象持股的步驟

最終的判斷,由貴公司的出口管制負責人來做。作為步驟,整理成6項。

  1. 把交易對象的股東,逐層寫出來。 不只是直接股東,還要追溯到股東的股東。
  2. 把每一層的持股,用數字寫出來。 用百分比,而不是「大股東」之類的說法。
  3. 把同一方經由不同路徑持有的股份,合併計算。 如OFAC範例2、範例3,持股可能從不同的路徑集合起來。
  4. 只沿著50%以上的層往下追。 中間的公司若被持有50%以上,往下的持股全額計算。不到50%的層,在OFAC的算法中不會往下延伸,但要作為需要留意的點記下來。
  5. 找不到比例時,不要就此作罷。 BIS的Red Flag 29要求的是確認持股比例。無法確認時,要檢討是否需要許可。
  6. 把確認的範圍與日期,留下紀錄。 規則的狀態,會隨期限與暫停而改變。要留下在什麼時間點確認了什麼。

從交易對象的名稱,追溯股權關係並計算合併持股,用人工進行很花時間。可以先用BIS 50%規則簡易檢查(免費、免註冊)試著查一家公司,就能知道自家的資料在哪裡中斷。關於關聯實體規則的全貌,也請參考EAR關聯企業規則是什麼。

總結

剛好50%,不論在BIS還是OFAC,都算在內。多筆持股要合併計算。在連鎖中,如果中間的公司被持有50%以上,往下的持股全額計入。中間不到50%時,OFAC不會往下計入。不過,「不到50%」與「支配」,不能解讀為「不適用」,而要解讀為「需要留意」。

我認為,實務上最要小心的,是「沒到51%就沒事」「最上層公司的持股很薄,所以沒事」這種數字感覺。在規則的範例中,持股剛好50%的情形,以及連鎖了兩層、三層的情形,都被納入適用。

BIS的暫停,到2026年11月9日為止。在沒有法律文件確認延長的現況下,最好的準備,就是建立起規則恢復時能立刻判斷的狀態。當交易對象的股權確認與各種清單比對,超出人工所能負荷時,就是TRAFEED能負責的範圍,包含把每次判斷的依據留下紀錄。最終的判斷,仍由貴公司的出口管制負責人來做。如果不確定目前的作法夠不夠,歡迎透過個別諮詢與我們聯絡。

參考資料

Footnotes

  1. Expansion of End-User Controls To Cover Affiliates of Certain Listed Entities (90 FR 47201),暫行最終規則(英文)— 美國商務部產業安全局(BIS)— 2025年9月30日 ↩ ↩2 ↩3 ↩4 ↩5 ↩6 ↩7

  2. OFAC常見問答399(50%規則)(英文)— 美國財政部OFAC ↩

  3. OFAC常見問答399、402(合計持股的處理)(英文)— 美國財政部OFAC ↩

  4. OFAC常見問答401(間接持股的定義與範例1至5)(英文)— 美國財政部OFAC ↩

  5. OFAC常見問答398(所有權與支配)(英文)— 美國財政部OFAC — 2020年8月11日 ↩ ↩2

  6. One Year Suspension of Expansion of End-User Controls for Affiliates of Certain Listed Entities (90 FR 50857)(英文)— BIS — 2025年11月12日 ↩

本文在製作過程中使用了AI,並於發布前由人工查核一手資料並完成編輯。

這篇文章談的狀況,貴公司的出口管制作業接得住嗎?

5題快速版約2分鐘、不需填信箱。設計依台灣的貿易法、戰略性高科技貨品管制清單、實體管理名單與ICP的要件,不是日本版的翻譯。需要細節再加做5題。

免費做出口管制診斷
洽詢 TRAFEED填表約3分鐘TRAFEED服務資料功能與導入流程PDF

如果這篇文章對您有幫助,歡迎分享

分享

訂閱電子報

每週為您送上 AI 應用與出口管制的最新資訊

您登錄的電子郵件地址僅用於電子報寄送。

免費診斷工具

貴公司的出口管制風險,看得見嗎?

先做5題(約2分鐘、不需填信箱)的快速診斷。需要細節再加做5題,就能拿到詳細報告。

免費診斷

相關基礎知識

Export Control Guide

解決方案

Strengthen Export ComplianceStreamline compliance with complex export regulations

一起梳理貿易管制的實務流程

不論是貨品分類判定、交易對象審查還是法規追蹤,我們會先了解貴公司現場的做法再提出建議。請先從聯絡表單與我們聯繫。

聯絡我們服務型錄

相關文章

中國修正《國防動員法》10月1日施行|在陸企業平時就適用的條文

中國修正《國防動員法》10月1日施行|在陸企業平時就適用的條文

中國修正後的《國防動員法》(共14章82條)已於2026年10月1日施行。外界焦點多放在民用資源的「徵收、徵用」,但條文中也有不必等到動員決定就適用於企業的規定,例如配合潛力統計調查提供資料的義務、特定產業平時組建專業保障隊伍等。本文依原文條號整理,並列出出口管制與子公司管理部門應確認的事項。

2026-10-03
美國BIS 50%規則延期了嗎?11月9日到1月10日之間的變數

美國BIS 50%規則延期了嗎?11月9日到1月10日之間的變數

美中在2026年9月宣布,把包含暫停美國BIS 50%規則(附屬公司規則)在內的協議期限延長至2027年1月10日。但美國聯邦公報上的暫停期限仍是11月9日。本文對照聯邦公報、中國商務部與白宮的文件,整理11月9日到1月10日之間可能的發展,以及台灣供應商現在該確認的事項。

2026-10-03
中國對美反制與無人機出口管制的強化|同時與美中往來的企業,該站在哪裡

中國對美反制與無人機出口管制的強化|同時與美中往來的企業,該站在哪裡

2026年8月5日,中國商務部同日公布對美國7家企業與團體的反制措施,以及無人機相關兩用物項對美出口管制的強化。反制的規範對象是「中國境內的組織及個人」,因此日商在中國的子公司是直接的當事人。本文整理中國四種清單的差異、日本目前的處境,以及同時與美中往來的企業該採取的立場。

2026-08-21
美國EAR與中國出口管制,也會及於從日本出口的產品:域外適用的辨識方法

美國EAR與中國出口管制,也會及於從日本出口的產品:域外適用的辨識方法

從日本運往第三國的產品,也可能受美國EAR與中國出口管制的約束。但「只要有一個美國製零件就一定適用」是常見的誤解。本文依據法規與公告的原文,整理EAR的四個適用入口、最低含量規則(10%與25%)的計算、外國直接產品規則,以及中國稀土0.1%規則的內容與現況,並說明如何確認自家公司是否受到波及。

2026-10-20
網路攻擊也是出口管制的問題|技術外流、假冒身分的IT人員與TICS

網路攻擊也是出口管制的問題|技術外流、假冒身分的IT人員與TICS

圖面與技術資料在網路攻擊中被竊,不只是資訊部門的問題,也和出口管制有關。本文依據日本經濟產業省的指引、日本政府對北韓IT人員的警示,以及日本新的供應鏈資安評級制度(SCS)的制度設計方針等第一手資料,整理技術外流的四條路徑、企業內部該檢查的十個項目,以及日本客戶要求TICS或四星評級時的準備方式。

2026-10-04
2026聯合國大會一般性辯論|各國領袖的安全議題發言整理

2026聯合國大會一般性辯論|各國領袖的安全議題發言整理

2026年9月22日至28日舉行的第81屆聯合國大會一般性辯論中,日本首相高市早苗、美國總統川普、中國國家副主席韓正、俄羅斯外長拉夫羅夫等人,在安全議題上各說了什麼?本文依各國政府公布的演說原文,按議題整理烏克蘭、荷姆茲海峽、朝鮮半島、南海、AI、安理會改革,以及制裁與出口管制的發言,並說明對企業實務的影響。

2026-10-04