您好,我是株式會社TIMEWELL的濱本。
已經進行價格談判的比例,來到90.7%。 這是日本中小企業廳向30萬家企業發出問卷、回收69,625份的調查數字。幾乎所有人都坐上了談判桌。
但真正談成的只有54.2%。 依費目來看,原物料費55.7%、人事成本50.0%、能源成本48.9%1。
把這兩個數字並排來看,問題的所在就變了。已經不是「沒有機會談」,而是談的內容。
本文依據公平交易委員會的指引與中小企業廳的手冊原文,整理談判前該怎麼準備。文末也備有可以直接填寫使用的Excel。
拆成四項費目,人事成本要獨立出來
首先把成本拆成四項。
- 原物料價格(材料費、外購零件費等)
- 能源成本(電費、瓦斯費、燃料費等)
- 人事成本(定期調薪、基本薪資調整、法定福利費等)
- 其他(設備折舊費、保管費、運費、委外費等)
這不是我自己想出來的分類。日本公平交易委員會與內閣官房發布的「人事成本適當轉嫁之價格談判指引」,其附件範本就是用這四項2。也就是說,用這個形式提出,是國家示範的標準做法。
為什麼要拆開?中小企業廳的手冊寫得很直接:人事成本尤其要和原物料費、能源費分開談3。
坐過這種會議的人應該都想得到原因。籠統地說「成本上漲了兩成」,對方就會盯著總額砍。而最容易被砍的就是人事成本。原物料漲價有供應商的通知單可以附,薪資調升卻只有自己的說法,很容易被一句「大家都辛苦」帶過。
各費目的轉嫁率也印證了這個結構。人事成本以50.0%排在後段。完全無法轉嫁的企業比例,原物料費是16.6%,人事成本則是20.6%1。
沒有算出成本,談判根本無從開始
要分項提出,前提是自己先把成本分項掌握。多數公司卡在這裡。
中小企業廳的手冊正面寫出了這個狀況。
企業即使能算出公司整體或事業單位的費用與人事成本,每項產品、每項服務的成本計算卻極為複雜,許多業者無法掌握。而這正是造成價格談判困難的原因之一。3
同一頁也刊出了現場的聲音,並註明業種。「有一項切削加工業務,將近二十年沒調過單價。從來沒有依零件或加工種類計算過成本」(零件加工)。「從來沒有依行駛路線、以實測的所需時間與行駛距離計算過成本」(運輸)3。
到這裡都還是常見的指摘。讓我停下來的是下一頁。
關於成本計算該怎麼做,手冊刊出的是一張名為「成本計算的搜尋範例」的圖表。它建議在「成本計算」後面加上難易度、工具名稱、業種等關鍵字去搜尋看看。例如輸入「成本計算 簡單 推薦App 運輸業」4。
政府指出「就是因為做不到這件事,談判才推不動」,而對這件事本身並沒有提供官方工具。只有運輸業有全日本卡車協會的計算表可用,其他業種要自己去找。
另一邊,公平交易委員會雖然有申請範本,但那是Word的空白表格,有費目的欄位,卻沒有填出這些費目的計算2。
也就是說,「請依費目分開提出」的表格有了,「這些費目怎麼堆出來」卻缺席。空的就是這一塊。
加工成本本身的堆疊方式,寫在用AI做製造業的成本計算;各工序的工時與費率則寫在加工工時的估算。本文處理的是後面一段:把算出來的成本,變成談判的形式。
不要把自家的成本表直接交出去
這是讀原文時最讓我意外的地方。
指引在「受託方應採取的行動②」中寫道:
本指引並非否定受託方依自主判斷向委託方說明自身人事成本狀況。然而,將包含人事成本在內的自家成本結構揭露給委託方,反而可能導致委託方查核成本並要求降低原價2
接著要求以公開資料作為佐證。也就是相關各方參與決定過程、能反映經濟實態的資料。具體包括各都道府縣的最低工資與調升率、春季勞資協商的議定金額與調升率、國土交通省的公共工程設計人工單價、一般貨運業的標準運價2。
同一段還寫到,不使用佐證資料而談成轉嫁的情況也有,不揭露自家人事成本資訊而談成的情況也有2。
愈是想誠實面對的人,愈想把成本明細全部攤開。「我都開誠布公到這個地步了,請相信我」——這種心情我完全理解。但這麼做就是站上了對方的擂台,讓自己成為被查核的一方。
所以,成本盤點是為了自己,交給對方的則是以公開指標為依據的提案金額。 把要留在手上的紙和要送出去的紙分開。這是實務上最重要的一條界線。
關於VA/VE的要求為何會變成殺價要求,另外寫在VA/VE為何會變成殺價要求。那一篇談的是「成本的定義」,這一篇談的是「定義之後怎麼談」。
建立提案金額的四種做法
那麼,該開多少?指引舉出了實際案例,並註明業種。整理起來是四種做法。
第一種,連動公開指標。 把提案金額連動到最低工資的調升率,或公共工程設計人工單價的修訂率。指引記載了一家非鐵金屬製造業者,將產品分為「三十年沒調過價」「二十年沒調過價」等類別,再依各類別參考最低工資的調升率要求調高單價。也有業者在每年四月合約更新時,要求調高與自家所在都道府縣最低工資相同的幅度(大樓維護業)2。
我認為這是最容易談成的一種。對方也看得到同一個數字,討論就從「到底有沒有漲」轉移到「該用哪個指標」。
第二種,堆疊成本。 把實際增加的成本,或預期會增加的成本累加起來。指引記載了一家通用機械製造業者,依各筆訂單累計人事成本、原物料價格、能源成本的上漲分。我覺得最有意思的一個案例是:一家技術服務業者,以往只把作業時間列入估價,後來連移動時間也列入估價並要求轉嫁2。把過去自行吸收的項目開始列入估價,本身就是一種談判。
第三種,先定出需要的金額,再去找根據。 從要消除的虧損或必要的調薪反推金額,之後再蒐集佐證。順序看起來相反,但這是指引裡實際存在的做法。一家窯業、土石製品製造業者計算出消除虧損部門所需的單價,據此設定提案金額,再以同工同酬的因應與最低工資上漲作為根據之一2。
第四種,把委外方的人事成本也算進去。 不只自家的人事成本,也把外包商、供應商的上漲分納入。這是指引明確要求的觀念,附件範本也重申:人事成本方面,不僅是自家,也要考量自家委外對象及其再下游的人事成本。指引也有案例是把外包商要求的調升金額,原封不動向委託方提出(運輸附帶服務業)2。
以我個人的看法,第一種和第四種搭配起來最實際。用公開指標定出整體水準,再把外包商的漲價以實額加上去。前者難以反駁,後者不是自家的問題,兩者都不容易成為查核的對象。
不要等,自己先提
指引還明確寫了一件事。
不要等委託方先開價。 由受託方主動提出希望的價格。理由也寫得很清楚:多數情況下委託方在交易上的立場較強,一旦對方先開了價,要求高於該價格、並在談判中實現,都會變得非常困難2。
關於時機也列了例子。配合委託方的會計年度,而且是在對方編列次年度預算之前。配合定期調價或合約更新。最低工資調升幅度的方向明朗之後。公共工程設計人工單價修訂之後。利用一年一次的生產力提升會議。委託方的業務旺季2。
並排來看,共通點是選在對方做成決定之前,或自己談判籌碼相對有利的時候。等預算定案才提,只會得到「今年已經沒有額度了」。
談判比例來到90.7%,換個角度看,代表一年至少有一次會坐下來談。問題在於那個場合,能不能帶著準備好的紙進去。
我們備妥了表單
上面的流程,我整理成一份Excel,就是價格談判工具包。
裡面有四張工作表,並且刻意區分為對內使用與對外使用。
① 成本盤點【對內】 是依指引相同的四項費目填寫,就會算出每件產品成本的工作表。② 必要的單價【對內】 把現在的接單單價與成本並排,算出是否虧損,以及達成目標利潤所需的單價、調漲率與年度影響金額。
③ 建立提案金額 把前述四種做法並列,讓您挑選適用的方式,並內建連動公開指標時的計算。重點在於會乘上人事成本占總成本的比例——不乘這個比例、直接把指標套在整體上,提案金額就會過高。
④ 談判申請表單【對外】 才是實際交給客戶的紙,版面依循公平交易委員會的附件。
①②之所以與對外用分開,正是基於前述「揭露成本結構反而會被查核」的提醒。①和②是讓自己知道需要多少的工具,不是要交給對方的紙。
另外還有一張工作表,把談判可用的公開資料連同網址列出。最低工資每年十月修訂,談判前請重新取得最新數值。
下載請看本文下方的說明。
把數字湊齊的部分,可以交給機制
最後談一點我們自家的產品。
這項工作最花時間的,其實不是談判本身,而是它的前段。各品項的單價從什麼時候起沒變過?過去用多少接的?類似形狀的零件是用什麼條件報的?外包商什麼時候提過漲價?很多公司每次都要從紙本、Excel和記憶裡重新湊齊這些。
我們的企業級AI「ZEROCK」,設計上就是要承擔「把過去的圖面、報價與成本實績連同關聯性結構化地留在公司內」這件事。資料以加密方式保管在日本境內的AWS伺服器,客戶的圖面不會被用於AI的再訓練。
不過順序我要老實說。在成本費目還沒定義好的狀態下把資料串起來,只會排出一堆讀不懂的數字。 先決定表單、統一費目,機制是之後的事。
重點整理
- 進行談判的比例是90.7%,談成的是54.2%。卡住的不是機會,而是根據
- 成本拆成四項費目,並且讓人事成本獨立。合在一起提,被砍的就是人事成本
- 中小企業廳指出「無法掌握每項產品的成本,造成談判困難」,對於成本計算卻只建議**「搜尋看看」**
- 不要把自家成本表交出去。 指引明確提醒「反而可能被查核成本、要求降低原價」
- 交給對方的是以公開資料為依據的提案金額。最低工資、春季勞資協商議定金額、公共工程設計人工單價、標準運價
- 建立提案金額有四種做法:連動公開指標/堆疊成本/先定金額/納入委外方的人事成本
- 不要等,自己先提。 預算定案之前、合約更新時、最低工資方向明朗之後
先從清點自家報價單上有哪幾行從去年起就沒更新過開始吧。那會是第一項功課。
價格談判的準備,或是把成本與圖面串起來留在公司內的設計,歡迎從聯絡我們與我們討論。
參考文獻
Footnotes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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價格談判促進月間(2026年3月)後續調查結果(中小企業廳,2026年6月26日公布)。進行價格談判的比例90.7%、價格轉嫁率54.2%、各成本要素轉嫁率(原物料費55.7%、人事成本50.0%、能源成本48.9%)、公部門採購的價格轉嫁率48.4%、發送30萬家企業、回收69,625份、調查期間2026年4月20日至6月3日,均出自該資料 ↩ ↩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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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事成本適當轉嫁之價格談判指引(內閣官房、公平交易委員會,令和5年11月29日)。附件「價格談判申請範本(例)」的四項費目分類、受託方應採取的行動①至④、關於揭露成本結構的提醒、公開資料的例子、提案金額設定方法的案例、談判時機的例子,均出自該指引 ↩ ↩2 ↩3 ↩4 ↩5 ↩6 ↩7 ↩8 ↩9 ↩10 ↩1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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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修訂版】中小企業、小規模事業者的價格談判手冊(中小企業廳,初版 令和4年3月/最終修訂 令和8年1月) Check 3「做得到『成本計算』嗎?」與 Check 5「有符合自家事業特性的『報價單』範本嗎?」 ↩ ↩2 ↩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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同手冊 p.14《圖表 成本計算的搜尋範例》。建議在「成本計算」後加上難易度、工具名稱、業種等關鍵字進行搜尋;運輸業則介紹國土交通省「邁向成本計算的運用」與全日本卡車協會的計算表 ↩






